民事欺诈主要是指行为人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夸大履行能力等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当事人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
对于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区别是什么
1、民事欺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故意以不真实的情况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使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而作出一定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从而达到发生、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但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而诈骗犯罪行为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3、行为人是否有实际履行能力是二者在客观方面的区别。
民事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据诈骗罪司法解释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属于刑法中数额较大的情形,应该立案进行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受欺诈的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欺诈的构成条件:1、有具体的欺诈行为,即将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2、欺诈人主观心理状态为故意。3、受欺诈方做出意思表示。4、受欺诈方实施的民事行为与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合同欺诈有什么不同
合同诈骗罪和民事合同欺诈不同的有:一、适用范围不同。合同诈骗罪不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也适用于合同履行阶段;民事合同欺诈仅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二、主观故意不同。合同诈骗罪在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资格订立合同、无履行合同能力等而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诱骗对方当事人与之签订或者履行合同,以达到骗取、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在民事合同欺诈中,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法许多情况下并不是以骗取、非法占有当事人财物为目的。与民事合同欺诈相比,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大。三、客观后果不同。合同诈骗罪必须以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但骗取的财物未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则不以合同诈骗罪论处,而以民事合同欺诈处罚。四、法律后果不同。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作为无效合同处理;而民事合同欺诈中的合同,除了损害国家利益的外,一般作为可撤销合同对待。
民事欺诈罪的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民事欺诈罪的立案流程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被诈骗的受害人可向当地公安部门及时报案,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确定是否立案。
报案程序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
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