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年多被辞退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赔偿:
1、因重大过错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赔偿;
2、因其他合法原因辞退的,也不需要赔偿,但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违法辞退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