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独自抚养孩子能向对方追要抚养费。如果双方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并且居住在外地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对方的户口簿登记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的地方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一方拒绝支付孩子在未满十八周岁前每月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用,另一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来要求拒付一方支付本该支付的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