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方一方要求离婚的,而男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或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