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海事海商案件特点是:
1.海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
2.海事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
3.海事诉讼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
4.海事诉讼具有较强的涉外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