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遗 嘱
立遗嘱人:XX,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特立下以下遗嘱。
我与XX是XX关系。坐落在XX房屋(《XX市房地产证》编号:X房地证字第XX号)是以XX名义登记产权的,依法属于XX与XX的夫妻共有财产,各占二分之一。现我自愿立下遗嘱:在我去世后,将上述房屋我依法所占的份额遗留给XX继承,并指定为XX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他人不得干涉。
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进行干涉。
本遗嘱一式两份,我共执一份,xx处留一份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