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 号)中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各市原则上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 80%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报省政府同意后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 50%执行, 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
雇用残疾人土地使用税有税收优惠吗
对我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除了对安置残疾人比例和人数的要求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享受免税政策须同时符合下面4个条件:(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3)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土地使用税减免新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5.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50%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未到期责任准备按照年度担保费收入实行差额计提,对超过年度担保费收入50%所提取的准备金部分要转为当期收入。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依次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和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