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需获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可以“企业内转勤”的方式申请,其前提条件,申请人是:店(社)与支店(社)或营业所之间的调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调动;母公司系统公司间与子公司系统公司之间的调动;子公司之间的调动;系统公司之间的调动;调动到关联公司(只限于母公司与关联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的关联公司之间的调动)。
1 主管部门
日本大使馆(领事馆),日本入管局负责有关赴日工作签证的有关事宜。
2 工作许可制度
可分为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和企业雇用人员两种。
投资经营者包括投资日本、开始从事经营人员,以及以后实际经营管理人员。
企业雇用人员可采取“企业内转勤”,即由本公司派遣在日本分公司工作的技术人员等 ,但须确定一定的时限。
一般而言,事务所、日本支店的代表可采取“企业内转勤”方式申请工作签证;子公司(日本法人)的代表可以投资经营资格申请工作签证。
3 申请程序
首先向日本入管局申请在留资格证明,获得在留资格证明后,与护照等必要材料一同提交给日本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如在日本,申请可直接提交给日本入管局,申请进入日本的签证。
4 提供资料
申请在留资格证明一般需提交的文件有:在留资格证明申请书、学历证明、履历证明、日本法人登记复印件、日本法人公司说明书、日本法人损益计算书或事业计划书、雇佣合同书副本、在职证明书、中国法人说明书、营业许可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