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驾照所需要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驾驶证损毁,需要带上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若驾驶证遗失,需带上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
3、机动车驾驶人一寸免冠照片,白底。
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到车管所,根据要求,先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排队等候办理。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如下:
1、申请者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申请者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3、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4、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