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共同共有没有份额一说,共有人对所有权的行使是平等的。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依据其份额对共有物享有所有权,份额由出资等方式确定;而共同共有没有份额。在处分共有物时,按份共有人份额超过三分之二即可处分,共同共有却需要所有共有人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