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有:
1、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寿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生存到一定年龄的,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其受益人支付保险费。人寿保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类型;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或者残疾为基本保险责任,可以附加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需要医疗或者收入损失的保险责任;
3、人身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医疗或者造成残疾或者收入损失为保险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