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有资本撑腰的大机构会遭受一定程度的打击,而中小机构会受到一些影响,但不会太大。这里的中小机构是指扁平化管理的机构,即一个校长(或校委会)一个前台带着一帮老师的那种。这样的机构很少存在虚假宣传、恶性竞争、贩卖焦虑造成不正确舆论导向的问题,不存在大机构做的恶,也就无所谓惩罚。学校的资金走向明确,办学成本、教师工资和收益。挣不了大钱但解决了很多就业,也为就近的家长提供了相应服务。决策者应该不至于去消灭这些小益虫。这些机构不敢再大张旗鼓的做宣传,学生家长的认识有所变化的话,小机构的生源会受到一点影响。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依法规范。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和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分类管理。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综合施策。统筹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又同步改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积极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做到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协同治理。强化省地(市)统筹,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筹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极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