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外,任何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怀孕为由辞退女员工。但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孕晚期请病假公司可以不批准吗?
孕晚期请病假公司不可以不批准。请病假公司是可以不批的,但前提是单位在对劳动者所请的病假事实和时间有不同意见时,要求劳动者重新提供另外的医院医嘱证明。如果医嘱证明劳动者必须休息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同意,否则就可能违法。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二、在职怀孕被迫辞职公司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为私人原因导致公司收到损失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个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是单方面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是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继续履行,要是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再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三、公司以我怀孕为由克扣工资怎么办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另外,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