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8周岁的人是属于成年人,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不是犯法的行为。若是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其主观上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
1、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在主观上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
4、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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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