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员工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停止为员工交费,如果劳动者离职后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可以为其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由新的用人单位为其继续缴纳,如果劳动者由自己缴纳的,则连同离职后未缴纳的部分一起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