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在多数人之债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都属于按份之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