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中,补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税前扣除的项目如下:
1、税金,即销售税金及附加;
2、其他支出,是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二、职工福利费包含以下内容: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5、其他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职工福利费能够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在交纳罚金前不允许企业扣除所得税的情形主要有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以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等情形。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