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填写了法院的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确认书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法院诉讼程序的要求,法院会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表格,只需要按照内容填写就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填写的地址应该是能确保能收到法院信件的地址,因为如果提供的地址错误,法院按此地址邮寄的信件被退回的,将被视为已经送达,会对当事人产生不利的影响。2、如果以后地址发生变更的,应该及时到法院更正送达地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当事人要求对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保密。当事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法庭的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是谁填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