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周六周日不可以办离婚。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只有在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日时间才能办离婚,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①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②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③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④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⑤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⑥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⑦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⑧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