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还没有让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
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更多情况下以社会道德来调整。
如果第三者实施的违法行为,侵害合法配偶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并且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者一方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如果第三者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重婚罪,就应当依法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一、插足别人的婚姻犯法吗
插足别人的婚姻情节严重或者后果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第三人干预是一种违反社会主义婚姻道德、阻碍婚姻家庭发展的不道德行为,会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不和进而导致离婚。婚外情往往违反夫妻对彼此忠诚的义务,因此这种违反往往是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除非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此时会构成重婚罪;或者第三者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此时会构成破坏军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犯了重婚罪会有什么处罚
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民事处罚: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
3、为此,中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5、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