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退赃只是从轻减轻处罚,即量刑方面的一个情节,不影响定罪的。贪污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的就勾选贪污罪或者受贿罪,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_x000D_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_x000D_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_x000D_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_x000D_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_x000D_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