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没有发票原价怎么办
到医院说明具体情况,开出证明,具体医疗费用不是可以打印药费清单的,你可以凭药费清单到医院补上费用发票就行了。当事人住院发票,是当事人住院治疗,医疗机构收费开具的收费凭证。一票一用,具有唯一性。因此,丢失了的发票,是不可以补办的,但可以复印,经医疗机构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不过,在一些保险机构,可能不会单凭复印的票据支付理赔。
二、工伤赔付时间是多久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赔偿时限作出了规定。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一般是需要大概一年的时间才可以拿到手。但是一年时间只能起到参考的作用。因为无法确认在工伤认定和申请工伤赔偿的,这些环节当中可能还会发生争议的。工伤赔偿通常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赔偿等三个步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工伤赔偿由谁支付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并且,拒不缴纳工伤的用人单位还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