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以及民诉法,在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有两种情况:一是被告拒绝签收开庭传票;二是被告收了开庭传票而拒不到庭,对于前者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送达的规定,适用邮寄送达、留置送送,直至公告送达,对于后者可以二次传唤。据此如果被告人故意不到庭,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其到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