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不按照规定收取或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退回投标人账户,博晓经纬乐意为您解惑。综上可知,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向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