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户口是以家庭立户的,也就是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无血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口”可能是城镇户口也可能是农村户口。要看户口上注明的是非农业户口还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就指的是“城市户口”,农业户口指的就是“农村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