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人民法院。没受财产是指人民法院判决没受犯罪分子个人所有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的财产,无论是作为附加刑适用还是作为独立刑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都是由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在执行没收财产时确有必要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