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补办即可,医保本补办相关要求如下:凡有补办医保卡人员的单位,可在每月1-10日携带相关银行开具的《挂失单》,到支付窗口办理补卡登记办理制卡、补卡登记完毕后,参保单位须持支付窗口开具的《医保卡缴费通知单》,到咨询窗口交纳制卡工本费。领取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医疗保险本是城镇居民享有医疗保险的一种凭证,在发生疾病的时候,医疗保险卡可以为患者免去一笔不少的医疗费用,如果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