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是不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当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稳定后有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还需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要不要赔偿要依据鉴定的结论而定,如果鉴定等级比之前的高,就需要进行增加赔偿。
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是: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工伤认定后多长时间才能够通过劳动能力鉴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后病情加重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