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有合同,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