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卖自己的储蓄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卖自己储蓄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张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