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简单说的也是对已经退休且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社保系统每一年都会进行一次确认,而且只要是为了防止部分人员不在人世了之后,亲属继续领取退休养老金的,而且一般来说对于在本地已经退休的人员一般都是由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确认的。
而且对于退休且异地的人员来说的话,是会需要退休者本人以及亲戚在社保局中领取表格是要本人填写好之后交到居住地地方的居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签字盖章之后再进行寄去社保局,如果说一旦是超过了时间还没有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话就会被暂停发放养老金,后续补好手续之后再补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逾期不办理认证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