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相关规定入账。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价值核算固定资产,如若以非现金形式取得固定资产,则其入账方式应当基于交易对价和公允价值的比较进行确定。具体来说,企业应该按照“借贷两条线”的核算原则进行入账,即借用资产账户计提收入,贷入对应的负债或股本账户。例如,如果投资者向企业投入一台设备,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0万元,那么企业应当将该设备的计提金额10万元记入借用资产账户,同时将对应的负债或股本金额也记入贷入账户,表明企业需要向投资者支付等值的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准则要求企业只有在实际取得固定资产并真正具备支配权时才能进行入账,并应当在相关交易完成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记账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第七条 企业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交易对价确定非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与股东之间以股权投资和利润分配等形式进行投资或分配利益的,应当确认权益和收益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