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的写法:
1、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年龄、性别、国家、工作单位、电话号码、邮政编码和地址,如有诉讼代理人,应注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和地址;
2、明确婚姻状况,双方婚姻关系的起源,何时何地介绍或相识恋爱,是否包办婚姻或其他因素,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
3、明确离婚原因,如婚前基础如何,婚后感情如何变化,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发生纠纷,是否经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
4、明确具体意见和要求。向法院表明对婚姻关系的态度以及对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的看法;
5、说明送达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应当在起诉年、月、日签字或者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