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中,首先往往需要提供结婚证作为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原本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各自持有一本结婚证,可如果在离婚纠纷中只能提供一本,这里我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回答:在离婚诉讼中,结婚证的存在是为了证明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只有婚姻关系存在了,才有离婚之说。在法庭事实认定上,一本结婚证足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在离婚的登记程序上,根据我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处理除了需要考虑财产分割金额的问题之外,还应注意取证方法、执行可能。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一、老人没有结婚证有哪些情况
老人没有结婚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造成双方没有结婚证的。那么双方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是双方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所以双方也不存在离婚一说。
2、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丢失的。那么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
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