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律师回答
摘要: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没有行为就没有侵权责任。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具备可补救性和可确定性等特征。因果关系涉及责任成立和责任范围,限制侵权责任的范围。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明知行为会侵害他人权益的主观状态,过失是行为人未达到注意义务的主观状态。侵权行为需同时具备这些要件才能成立。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损害结果,即损害事实,是构成行为的一个要件。所以,没有损害结果一般是不能构成侵权行为的。
行为
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
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不仅包括现实的已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一般而言,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定性等。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民法典》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考量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的是责任成立后责任形式以及大小的问题。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我国《民法典》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极为疏忽大意的情况;而一般过失则是指尚未达到重大过失的过失。在我国民法上,一般将故意和重大过失相提并论。法律对行为人提出了较高的注意义务,而行为人没有达到该较高的注意义务,但却达到了一般人的注意义务,此时就认为构成一般过失;加上行为人不仅未达到较高的注意义务,同时连一般人的注意义务都没有达到,就认定成为重大过失。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损害结果是构成侵权行为的要件之一。没有损害结果一般不能构成侵权行为。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权利的相对人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义务。侵犯权利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关系。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以上是对相关概念的简要介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章 健康促进 第七十五条 国家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
国家鼓励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律师解答: 刑法认定犯罪和依法追究犯罪责任都需要建立在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之上。在刑法中,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某种后果的关系,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依法追究犯罪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判断危害行...查看全文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法律解析: 刑法认定犯罪和依法追究犯罪责任都需要建立在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之上。在刑法中,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某种后果的关系,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依法追究犯罪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判断危害行...查看全文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法律解析: 刑法认定犯罪和依法追究犯罪责任都需要建立在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之上。在刑法中,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某种后果的关系,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依法追究犯罪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判断危害行...查看全文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律师分析: 刑法认定犯罪和依法追究犯罪责任都需要建立在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之上。在刑法中,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某种后果的关系,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依法追究犯罪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判断危害行...查看全文

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 )

不作为犯罪的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着客观的联系,这种客观联系就是追究不作为人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研究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对于追究犯罪,正确量刑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的提出最早见于Stubel于1805年的《犯罪之...查看全文

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过错行为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是本文的主旨。文章解释了因果关系在侵权法上的意义,过错行为的故意和过失形式,以及侵权行为对各种权益的侵害和造成损害的行为。文章强调了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不需要意思表示,而是通过违反法...查看全文

校园欺凌与抑郁症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校园欺凌属于刑事案件,对于造成轻伤及以上的伤害者将受到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学生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重伤可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或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可被判...查看全文

可得利益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得利益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是具有困果关系的,例如合同违约造成合同不履行的,就可能会造成可得利益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查看全文

可得利益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得利益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是具有困果关系的,例如合同违约造成合同不履行的,就可能会造成可得利益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查看全文

是否存在犯罪故意与犯罪结果的因果关系?

本文讲述了犯罪需要满足主观故意和过失犯罪条件。主观故意可以是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而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如果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则是过失犯罪。...查看全文

侵权责任是否要求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律分析:侵权责任一般要求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关于因果关系,有些情况下无需证明,只需推定。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案件中,对其因果关系的确定,多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即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查看全文

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为:违反合同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额应该是合同订立时可以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且仅限于纯利润,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及税收等。...查看全文

侵权因果关系是什么

法律分析:侵权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他人所遭受的损失具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即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在通常情形下存在可能性。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需要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侵权因果关系是什么

侵权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他人所遭受的损失具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即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在通常情形下存在可能性。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需要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查看全文

侵权因果关系是什么

法律分析: 侵权因果关系是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他人所遭受的损失具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即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在通常情形下存在可能性。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需要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查看全文

人身损害因果关系鉴定

法律分析:1、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与受害人出现的人身损害存在必然联系的,就构成因果关系,例如打人造成被打者受伤的,就是属于因果关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查看全文

医疗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

一、医疗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查看全文

没有损害结果可以构成侵权行为吗

法律分析:没有损害结果不可以构成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要造成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不同,违约行为不需要造成一定的后果就可以要求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侵权行为则必须要造成损害结果。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没有损害结果可以构成侵权行为嘛?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损害结果,即损害事实,是构成行为的一个要件。所以,没有损害结果一般是不能构成侵权行为的。我国法律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没有损害结果可以构成侵权行为吗?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损害结果,即损害事实,是构成行为的一个要件。所以,没有损害结果一般是不能构成侵权行为的。我国法律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