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技术专利指的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需要受理、初审和公布三个阶段。
在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受理通知书。
在初步审查阶段,则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形式上的缺陷进行审查。
经过初审合格的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并公告。
发明专利申请通过初审后进入公布阶段,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在实质审查期间将对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