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20.6元、失业保险费35.68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11.8元、失业保险费19.61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5.8元、失业保险费13.07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2.34元、失业保险费2.18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162.9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18.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