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以及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