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会的吧。
对于您的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涉及“股份由本人出资”,“婚前出资购买股份”,“婚后出资购买股份”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本人婚前出资购买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属于本人的个人财产。
2、本人婚后购买的未上市公司的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要求分割。
对于您的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本人购买未上市公司股份的证据
2、本人婚前购买未上市公司股份的证据
3、本人婚后购买未上市公司股份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您与配偶的约定属于以下哪一种2、口头约定是否有其他辅助证据证明3、您与配偶有下列收益性财产?未上市公司的股份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伙企业中的出资资企业金、股票、债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