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诉讼费是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如果各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就诉讼费也达成了协议,则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诉讼费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出庭的相关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原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一、诉讼费可以先交一半吗
可以。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原告亲自接到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缴纳的方式: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出具受理案件的通知书,上面有应交的费用和银行账号,并规定于七日内缴纳。当事人在银行缴纳了受理费后,将银行出具相关单据交给法院即可。
二、败诉的诉讼费怎么交
败诉的诉讼费,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交纳。
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依法审理后,认定原告败诉的,应当由原告负担诉讼费,原告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已经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预交,从而不需要额外交纳诉讼费用;认定被告败诉的,被告应当在判决书生效后,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被告拒绝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被告依法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审理后,原告和被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负担诉讼费,人民法院会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