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是的。驾驶员手中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详细记载了许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型号类别、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准载质量或者乘坐人数、初次登记日期以及年度检验记录等。其中,车主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他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机动车是一种特殊的动产,如果你的机动车被犯罪分子盗窃,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侦察又查获了这辆车。这时必须出示《机动车行驶证》,而且该证记录的车主姓名、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等均与实物完全一致,才能证明这辆车确实属于你的财产,才有可能领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罚款20-200元,扣1分,扣车,违法代码1110。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96条,罚款200-2000元,扣12分,扣车,违法代码5702。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罚款罚款200-2000元,扣12分,扣车,违法代码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