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固定工资
(1)月固定工资的设立目的: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收入的目的。
(2)月固定工资的下限:一般具体下限数字必须大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线。
(3)月固定工资的比重:综合考虑年基本收入和职级,一般而言,职级较低的员工固定工资的比例较高。
2、绩效工资
(1)月绩效工资的设立目的:相对于年工资的延迟支付,属于较短周期的检查和激励员工工作的方式,主要与工作完成的及时性和质量挂钩,具体考核指标可以分为否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临时性重点任务指标。
(2)月绩效工资的上限:由于与考核结果相挂钩,因此属于浮动的不确定的收入,由于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成本,如果浮动比重过大,一方面员工由于感觉不安全而增加流动概率,此外主观上抵制考核,从而增加考核的难度,起不到考核的改善绩效的终极目的。
(3)月绩效工资的比重:综合考虑年基本收入和职级,一般而言,职级较低的员工绩效工资的比例较低。
3、延迟工资
(1)年工资延迟支付的设立目的:相对于月绩效工资,属于较长周期的检查和激励员工工作的方式,由于某些工资在短期内无法见到实效,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才能反映出结果,因此预留部分基本收入作为对该部分工作的考核,由于年前的流动率相对较高,因此年工资的延迟支付在某些公司还可以作为降低流动率的手段,缓解企业日常现金流压力。
(2)年工资延迟支付的上限/比重:一般为10%~20%,可以用年底双薪等科目发放。
4、企业业绩
(1)企业业绩分享的设立目的:体现内部收入的公平性,计件制和佣金制员工的收入与自身业绩直接挂钩,在企业超额完成既定计划时,需要设置该科目协调内部公平体现员工收入与企业的业绩呈正向关系:企业未完成既定计划时,可以通过降低年迟延支付工资的数量来实现;企业超额完成既定计划时,可以通过该科目来实现。
(2) 企业业绩分享的上限/权重:具体金额和权重没有限制,但总体上金额和权重不宜过大。
5、工龄工资
(1)工龄工资的设立目的:嘉奖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因此通过工龄工资数量的确定与在本公司连续工龄的数量呈正比
(2)工龄工资的上限:一般上限设定在10年。
(3)工龄工资的比重:工龄长短不代表员工实际能力的高低,与公司为职位价值付酬的设计思路有冲突,因此工龄工资的比重一般不宜过大,小于15%。
6、补贴补助
(1)各类补贴或补助的设立目的:属于保健因素,如果缺失将影响满意度。
(2)各类补贴或补助的上限:由于属于企业额外的人工成本开支,因此应严格控制,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通讯计费实时调整。
(3)各类补贴或补助科目的设置:具体科目的增减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例如在重点改善企业学历结构的时期,可以增设学历工资。
7、销售奖金
销售奖金的确定方式:首先要考虑销售额的达成,通常只有超过一定的销售保底才能领取奖金。其次考虑客户开拓、货款回收速度、市场调查报告、客户投诉状况、企业规章执行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8、计件工资
由生产操作类员工依据产品实际产量、质量、成本总额、安全、现场管理等综合确定,用以激发生产人员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法律依据】:
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 十八条 本意见适用于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或机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参照本意见执行。本意见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