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新版《饲料卫生标准》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了污染物项目,有毒有害物质控制项目增至无机污染物、天然植物毒素、真菌毒素、有机氯污染物和微生物等5类24个,涵盖技术指标164个,其中80%达到全球最严的欧盟标准水平;二是扩大了适用饲料种类,对饲料原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和配合饲料实现全覆盖;三是细化了各项目在不同饲料原料以及不同动物类别和不同生长阶段饲料产品中的限量值,修改或增补限量值达百余个;四是结合检测技术的进步,增加和修改了部分项目的检测方法。特别是新标准修改了总砷的限量,删除了原标准对胂制剂的例外性规定,杜绝了胂制剂在饲料中的添加和使用。
【法律依据】: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
本标准于2018-5-1代替GB 13078-2001 饲料卫生标准(含第1号修改单)、GB 13078.1-2006 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中亚硝酸盐允许量、GB 13078.2-2006 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的允许量、GB 13078.3-2007 配合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允许量、GB 21693-2008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允许量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的限量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表1中所列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宠物饲料产品和饲料添加剂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