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腐败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腐败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者国有单位财产;
3、行为人之间有共同腐败的意图;
4、共同腐败犯罪分子在共同故意控制下,相互联系,相互作为条件;
5、共同腐败导致总和犯罪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