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妇女卖淫罪存在犯罪未遂。首先必须存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迫行为。利用这些手段强制他人的精神意志,在这时犯罪正处于着手实施阶段。如果没有达到强制他人的目的,就仍然是犯罪未遂。其次行为人的强迫行为令他人不得不同意卖淫。在这时必须达到强制他人精神,达到逼其卖淫目的,否则不构成既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