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承担连带责任,前提是你要证明自己在中间只是代出借人收款,当初借款是直接由出借人支付给借款人的,并且你没有在任何文件上签字。帮人收款,属于代理关系
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代收款,收到后,应写收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四条 第二款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百八十六条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