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离婚案件,每件要交五十元到三百元给法院。如果是关于财产分割的案件,总额在二十万元内的,不用另外交钱。一旦超过二十万元,那超过部分会按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交纳。离婚诉讼费要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的。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就双方分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