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货物进出口需要提交的报告资料是由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所确定的。通常情况下,进出口合同、发票、提单等基本资料是必须提供的。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其他资料,如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装箱单、保险单等。在中国,海关对于进出口货物实行备案制度,进出口货物必须提前在海关备案并缴纳相关税费。因此,货物进出口报关需要提供的资料还包括海关备案登记表、运输合同、仓储保管证明等。同时,不同的货物涉及到的报告资料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需要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为了便于管理和监管,我国还要求企业在报关前进行申报,需要提供清单、集装箱拼装单等资料。因此,在进行货物进出口时,企业需要认真查看所需的报告资料清单,并准备完整、准确的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四条 进出口货物的实行备案制度。货主或者其代理人收到海关的装箱单、提单等单据后,应当依法申报进出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