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可以拿回来,原则上,颁发新的户口本时,旧的户口簿要收回去的,旧的也有用,不过,派出所在换发新证的时候也会在旧的户口本上加盖某一页的注销章。但在实际生活中,可以使用,因为户口本并无芯片或者其他唯一标志,而且旧的户口本的内容也是真实的。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