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人担心死后儿孙会为争夺遗产起纠纷,或者为确保自己的遗产留给喜欢的儿孙,就会早早地订立遗嘱。但是,因为订立的时间较早,而老人过世得晚,所以有些人担心遗嘱的有效期。
事实上,自己写好遗嘱后,只要立遗嘱人死亡,遗嘱即刻发生效力,但是不存在期限问题。
不过,因为财产继承发生纠纷的,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为2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并且,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就不得再提起诉讼。
另外,遗嘱人写好遗嘱后,如果有需要,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并且也不受期限限制。
如果遗嘱人先后订立、更改遗嘱,导致继承开始后出现有多份遗嘱,并且遗嘱都是合法有效但内容相抵触,如一份指明财产只留给大儿子,另一份指明只留给小儿子,难以认定最终使用的遗嘱,那么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1、在我国,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并且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公证遗嘱一直有效。
2、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最后,其实许多老人都会在生前订立遗嘱,并且为避免发生意外,可能会较早写好遗嘱。所以,等到继承开始后,其他有权继承人可能会因此提出异议。若是双方的争议较大,建议可以在必要找个专业律师诉讼解决。
一、老人写遗嘱怎么写
老人遗嘱由自己亲笔书写或者别人代写,情况如下:
1、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才会有效,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遗产继承;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